協議的基本主要內容說明

條款和條件

HighBlock Limited(“ HighBlock ”)

條款和條件包含重要資訊,這些資訊適用於您與我們之間有關服務(如本檔所定義)的交易。您應仔細閱讀本檔並保留以供將來參考。對於我們提供的特定服務,可能適用不同的條款和條件。任何此類條款和條件都是本檔中所列條款的附加條款。

這些條款連同相關開戶檔、bitV交易所規則、客戶與公司達成的任何其他相關協定以及規則中包含的重要條款和條件共同構成客戶與公司之間維護的所有帳戶的完整協議。

特別是本檔第 IV 部分描述了與虛擬資產交易和相關服務有關的某些風險,HighBlock 可自行決定不時向客戶提供這些風險。這些條款並未披露或討論進行交易或已進行交易的所有風險或其他重要方面。客戶不應將這些或其他任何聲明解釋為法律、稅務或最終建議。我們並非客戶的財務顧問,客戶不應將其視為以該身份行事。客戶在進行任何交易之前,應諮詢其自己的獨立專業顧問,並且只有在客戶完全瞭解交易性質、其將要進行的合同關係、所有相關條款和條件以及客戶面臨的損失性質和程度的情況下,才可進行交易。

如果您對本文檔有任何疑問,或者遇到任何服務困難或中斷,請使用以下詳細資訊與我們聯繫。

部分:一般條款

1. 定義和解釋

    1. 1.1 定義

除非有相反的意思,否則適用這些含義:

帳戶(或 ID)是指 HighBlock 以客戶名義建立並維護的任何客戶帳戶,與 HighBlock 提供的任何相關服務有關。

加盟商是指:

(一個)就公司、合夥企業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法人實體而言,是指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實體、受該實體控制或與該實體受共同控制的另一個實體或個人;或

(二)就任何個人或其任何關聯人士而言。

協定是指客戶和HighBlock之間關於帳戶的開立、維護和操作不時修訂的書面協議,包括但不限於這些條款、規則、任何列明可能適用於HighBlock提供的任何服務、任何指令和/或任何交易的費用、成本、收費和開支的檔,以及HighBlock指定的構成協定一部分的任何其他規則、通知、指南、條款或協定。

約定的溝通方式是指:

  1. (a) 就交易服務而言,我們提供此類服務的網站以及(如適用)API;
  2. (b) 就經紀服務而言,我們提供此類服務的網站、(如適用)API 以及 HighBlock 不時指定的任何其他方法;以及
  3. (c) 網站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您的任何其他適合進行虛擬資產交易的溝通方式。

空投是指虛擬資產網路嘗試分發或將任何虛擬資產分發到受支援網路的虛擬資產位址。

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是指任何與反洗錢或反恐怖主義融資有關的適用法律。

關聯實體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公司:

(一個)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165 條定義的“關聯實體” ;

(二)在香港註冊成立;

(三)持有《打擊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香港法例第615章)項下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及

(四)是 HighBlock Limited 的全資子公司。

授權人是指根據必要的公司或其他行動(應以交付給HighBlock並為其接受的適當檔為證明)由客戶指定或正式授權根據本條款代表客戶行事的個人,但HighBlock 必須完成與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有關的驗證和其他程式;

營業日指商業銀行在香港開門開展一般業務(包括外匯交易)的日子(星期六或星期日除外) ;

bitV是指本公司運營的以“ bitV ”為品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

公司是指HighBlock Limited,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編號為 3331956。

控制手段:

(一個)有權(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也無論是通過擁有股本、擁有投票權、簽訂合同還是其他方式)任命和/或罷免某個實體或合夥企業的董事會或其他管理機構的全部或部分成員,或者有權就所有或幾乎所有事項投票,從而控制或有權控制該人的政策和事務;以及

(二)持有及/或擁有任何人的股份或其他證券的受益權益及/或行使適用於該等股份或其他證券的投票權的能力,而該等股份或其他證券的持有人總計擁有該等股份或其他證券的持有人于股東大會上可就所有或實質上所有事項行使的總投票權的 50% 以上,

並且, “控制”和“受控”應作相應解釋。

成本包括成本、費用和開支,包括與虛擬資產背後的網路或區塊鏈和/或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的參與相關的成本、費用和開支。

爭議包括因本協定或本協定標的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糾紛、爭議、分歧或索賠,包括有關本協定的形成、有效性、解釋、履行、違反和終止的任何問題。

合格虛擬資產是指:

  1. (a) 未與已被政府機構或相關部門列入黑名單或以其他方式認定為違反或可能違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的錢包位址相關聯;
  2. (b) 與可疑或非法活動無關,包括暗網或勒索軟體案件;
  3. (c) 對其轉帳、取款或存款沒有任何限制(例如,包括由於“時間鎖定”功能而產生的限制);或
  4. (d) 被 HighBlock 視為合格虛擬資產,

在每種情況下,均由HighBlock 根據適用法律、HighBlock 的內部政策和任何其他相關考慮因素確定。

交易所材料是指在交易所平臺上或通過交易所平臺提供的交易工具、行銷資訊和其他材料。

交易平臺是指我們為促進交易而運營的虛擬資產交易所。

交易所交易是指通過交易所平臺發起並完成的虛擬資產交易。

FATF 指南是指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發佈的適用於虛擬資產和/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任何官方指南,包括但不限於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於 2019 年 6 月 21 日發佈的《基於風險的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方法指南》。

費用表是指在b itv.com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公佈的服務費用表,並會不時修改和更新。

法定貨幣是指以下任何資產:

  1. (a) 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定貨幣;以及
  2. (b) 在其發行國或地區慣常使用並被接受為交換媒介;

在每種情況下,均由 HighBlock 決定。此外,在服務中使用任何法定貨幣均須經 HighBlock 批准。

分叉是指虛擬資產底層協定的運行規則發生的任何變化,可能導致:

  1. (a) 該虛擬資產有多個版本;和/或
  2. (b) HighBlock 持有與每個分叉網路相關的一定數量的虛擬資產(可能數量相同),

在每種情況下均由 HighBlock 決定。

政府機構是指任何政府、半政府、行政、財政、司法或准司法機構、部門、委員會、當局、法庭、機構或實體。

香港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熱錢包是指連接到互聯網的虛擬資產存放裝置。

基礎設施參與者是指任何促進與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的清算、結算和記錄的交易場所或其他金融市場基礎設施。

指令是指 HighBlock 認為由客戶或授權人就交易發出的任何溝通。

KYC指的是《金融犯罪要求》下瞭解你的客戶要求。

KYC 檔是指我們在 KYC 過程中收集的檔,用於根據金融犯罪要求進行識別以及為了遵守稅法,例如《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 223 章)。

損失指任何及所有索賠、要求、訴訟、損失、損害、責任、不足、成本、費用和開支,不論是直接的、間接的還是後果性的,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法律和其他專業費用和支出、利息、罰款以及由第三人或其他人支付的和解金額。

市場資料包括訂單簿上的所有未結訂單和所有已成交訂單。

網路事件是指與虛擬資產所依據的區塊鏈或智能合約有關的任何事件(空投或分叉除外),該事件不受 HighBlock 的控制,並導致:

(一個)HighBlock 或協力廠商對任何數量的該等虛擬資產失去控制或所有權;或

(二)區塊鏈上的交易記錄被更改、撤銷或以其他方式失效,無論是通過欺詐行為還是共識,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雙重支付攻擊、51% 攻擊或區塊鏈重組,

在每種情況下,均由 HighBlock 決定。

網路參與者是指有能力導致網路事件發生的個人或實體,包括任何一致行動的個人或實體團體。

場外交易平臺是指我們為促進虛擬資產交易而提供的場外經紀服務平臺,根據適用法律、我們的內部政策和任何其他相關考慮,我們可自行決定是否向您提供/訪問該平臺。

場外交易是指通過OTC平臺發起並完成的虛擬資產交易。

隱私政策聲明是指我們在b itv.com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發佈的針對服務的隱私政策聲明,並不時進行修改和更新。

專業投資者具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 1 第 1 部分第 1 條賦予該術語的含義。

禁止地址是指:

(一個)任何出現在聯合國或其他政府機構或相關機構根據適用法律禁止交易的地址清單中的區塊鏈地址,或屬於此類列表中出現的一組地址的一部分;以及

(二)在不限制本定義的一般性的前提下,美國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名單上注明的地址。

被禁人員是指 HighBlock 認為有以下行為的人員:

(一個)違反任何司法管轄區的任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

(二)出現在根據適用法律被聯合國或其他政府機構或監管機構禁止交易的人員名單中;或

(三)代表第(a)或(b)款描述的任何人或為其利益行事。

規則是指HighBlock 的所有交易和運營規則和政策,以及准入和移除規則和標準以及與 HighBlock 相關的任何程式和要求(不時修訂)。

服務是指HighBlock不時向客戶提供的、明確受本協定約束的服務。

制裁是指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和/或香港、美利堅合眾國、歐盟或其成員國、韓國或 HighBlock 不時選擇納入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實施的任何經濟制裁法律、法規、禁運或限制措施。

證監會是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條例指《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制定的任何附屬法例(經不時修訂、擴大、重新制定、更換或取代)。

稅金是指任何機關徵收的稅金、徵稅、進口稅、收費和關稅(包括印花稅和交易稅)以及與之相關的任何利息、罰款、罰金和費用,但對 HighBlock 的整體淨收入徵收或根據其計算的除外。

交易是指有關購買、認購、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和/或處理任何及所有類型的虛擬資產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代表客戶持有虛擬資產並為其提供名義人或託管人服務以及根據或依據本條款和任何其他協定進行的其他交易。

虛擬資產是指價值的數位表示,可以有條件或無條件地以數位方式轉移、存儲和交易,並可用於支付、投資或其他目的,由 HighBlock 不時確定和批准用於與服務相關的用途。

虛擬資產可能包括滿足證監會於 2019 年 11 月 6 日發佈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訂)的證券的數字表示,但不包括法定貨幣的數字表示。

為避免疑問,任何虛擬資產:

  1. (a) 被轉移到與另一虛擬資產相關的區塊鏈之上的任何附加層(或稱為“元”層)或任何側鏈上;或
  2. (b) 是另一虛擬資產的衍生物,具有可補充或與其他虛擬資產互動的增強特性或功能(例如“有色”的虛擬資產),

應被視為與其他虛擬資產不同的虛擬資產,並且其與服務相關的使用須經 HighBlock 批准。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是指:(i) 符合 FATF 指南對該術語的定義;(ii) 遵守 FATF 指南;以及 (iii) 擁有我們批准的數字位址的自然人或法人。

虛擬資產交易是指由您通過我們的服務發起、協商和完成的虛擬資產交易或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該交易屬於交易所交易或場外交易(如適用) 。

網站是指本公司的網站,目前為 www.b itv.com 。

您或您的是指在註冊期間指定為申請人的個人,並且在上下文允許的情況下,包括任何授權個人。

    1. 1.2 解釋

除非有相反的意思,本條款和條件中對以下內容的引用:

(a) 一份檔(包括本條款和條件)包括對其的任何變更或替換;

(b) 人包括個人、法人、企業、商行、協會、合夥企業、合資企業、組織、機構、信託或代理機構,不論其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c)除非另有說明,對條款和子條款的引用均指本條款和條件的條款和子條款;

(d) 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並不影響條款的解釋和構造;

(e) 法令、條例、法典或其他法律,包括其下的規章和其他文書,以及對其中任何一項的合併、修正、重新頒佈或替換;

(f) 表示單數的詞包括複數,反之亦然;

(g) 表示任何性別的詞語包括所有性別,對人的提及包括公司、企業或任何政府機構;

(h) 任何解釋規則均不適用於對某一方不利的情形,因為該方負責準備本協定或本協定的任何部分,或試圖依賴本協定或本協定的任何部分;

(i) 特定的人包括該人的遺囑執行人、管理人、繼承人、替代者(包括採取債務更新措施的人)及受讓人;

對兩人或兩人以上有利的協議、陳述或保證,是為他們共同的利益,也是為他們各自單獨的利益;

(k) 一群人或事物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事物的聯合體,或指其中每一個單獨的個體;

(l) 港元、HK$ 或 HKD 是指香港法定貨幣;

(m) 美元、美元、US$、USD 或 $ 是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n) 除非另有書面明確規定,從某一特定日或某一行為或事件發生之日開始的一段時間,應不包括該日;

(o) 一天應解釋為從午夜開始到 24 小時後結束的一段時間;

(p) 在介紹一個例子時,“包括”、“包含”、“例如”或“諸如”等詞語並不限制與該例子相關的詞語與該例子或類似例子的含義;

(q) 時間是指香港時間;

(r) “財產”或“資產”包括任何現在或將來的、不動產或動產、有形或無形的財產、資產或事業,以及其項下或由其產生的任何權利、利益或收益;以及

(s) 任何事物(包括任何金額或服務)均包括其每個部分和/或特徵。

    1. 1.3 本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要求客戶或 HighBlock 採取除適用法律規定以外的行動。
    2. 1.4 本條款和條件中提及的任何檔(包括超連結)均構成本條款和條件的一部分。
    3. 1.5 如果一方根據本條款和條件應在某一天或之前完成的行為在當天下午 5:30 之後完成,則該行為被視為在第二天完成。
    4. 1.6 如果本條款和條件下的事件必須在規定的非工作日發生,則規定的日期將被視為下一個工作日。
    5. 1.7 標題(包括段落開頭括弧內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不會影響對這些客戶條款和條件的解釋。
  1. 2. 條款和條件
    1. 2.1 這些條款和條件列出了適用於您使用網站和/或應用程式、服務和您的帳戶的條款和條件。
    2. 2.2 這些條款和條件適用於我們與您一起或為您提供的所有服務。這些條款和條件將取代我們與您之間就同一主題達成的任何先前協定(如果有)。
    3. 2.3 通過使用網站和/或應用程式、服務和/或指示我們為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或向您提供服務,您將被視為已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包括本條款和條件,因此將對您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您不同意,則必須避免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
    4. 2.4 本條款和條件披露並討論了進行交易或進行的交易的部分(但不是全部)風險或其他重要方面。您不應將這些或任何其他聲明解釋為法律、稅務或財務建議。您應根據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負責確定任何投資、投資策略或相關交易是否適合您。
    5. 2.5 這些條款和條件包括一般條款、特定服務條款和附加條款。
    6. 2.6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之間存在任何衝突或不一致,則應按照以下優先順序對本協定進行解釋、解讀和應用,以使其明示條款生效,以便儘管首先提到的檔存在任何條款或方面,但在存在不一致的範圍內,後提到的檔應優先:

(a)本條款和條件

(d) 任何批准及/或確認;

(e)費用表。

  1. 3. 關係與服務
    1. 3.1 通過同意並接受本協議的條款並使用我們的任何服務,您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視為我們的“客戶”。
    2. 3.2 根據託管安排,您同意並理解,本協定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視為構成、創建、暗示、實施或以其他方式承認任何形式的合夥、雇傭、合資或正式商業實體;或被視為創建、暗示或以其他方式將我們視為您的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或其他代表。您和我們的權利和義務僅限於本協議中明確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除本協議中包含的賠償和免責條款外,本協議中明示、提及或暗示的任何內容均無意或不應被解釋為賦予本協議各方以外的任何人根據或就本協定執行任何條款的任何法律或公平權利、補救措施或索賠,並且本協議中的所有陳述、保證、契約、條件和規定旨在且僅為各方的利益。
    3. 3.3 您應對您的帳戶、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交易的決定負責,包括是否簽訂本協定、使用任何服務或簽訂任何虛擬資產交易。
    4. 3.4 我們的雇員或代理人均無權就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事項作出任何陳述。根據適用法律,我們不對任何雇員或代理人未經授權行事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5. 3.5 您確認並同意:
  2. (a) 可自行決定不時使用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例如交易所、經紀人和託管人)來提供服務;
  3. (b) 無法以商業上合理的條款獲得適當的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則可能無法提供服務;並且
  4. (c) 如果我們在選擇此類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時已採取合理謹慎的態度,則對於因使用此類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而產生的行為、疏忽、不可用性或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我們同意在任命任何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之前進行適當的盡職調查,並就所任命的協力廠商服務提供者的持續聘用定期進行持續盡職調查。此類盡職調查將符合我們的內部政策和程式。

    1. 3.6 我們與服務相關的活動不具有排他性。根據適用法律,我們可以與我們全權酌情認為合適的其他人進行交易並向其提供服務,並將獲得適當的付款或補償。

除非適用法律要求,否則我們不承擔以下責任或義務:

  1. (a) 向您說明我們因與他人交易或向他人提供服務而獲得的任何利益;或者
  2. (b) 在與他人打交道或向他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或在我們業務過程中以任何其他身份或任何方式注意到的任何事實或事情。

我們和其他集團成員可能會持有自營頭寸或開展自營活動,包括與您進行與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對沖交易,這可能會影響虛擬資產交易的市場價格、利率或其他市場因素,從而影響虛擬資產交易的價值

  1. 4. 帳戶
    1. 4.1 建立服務帳戶

為了向您提供服務,我們可能會以您的名義或以其他方式為您開立帳戶。要開立和維護我們的帳戶並訪問服務,您必須:

  1. (a) 根據我們的要求填寫適用的申請表;以及
  2. (b) 提供我們合理要求的資訊。您提供的資訊必須完整、準確且最新。

我們對帳戶的開立、操作和關閉擁有唯一的決定權。在不限制協定條款的情況下,我們可隨時進行以下操作,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1. (a) 改變、暫停或關閉帳戶;
  2. (b) 指定或改變帳戶和服務的範圍和程度;
  3. (c) 規定帳戶支援的服務和/或虛擬資產的類型;
  4. (d) 設置或更改有關帳戶或服務的任何限制;和/或
  5. (e) 限制或對帳戶施加條件或限制。

您不得在我們這裡擁有多個帳戶。根據我們的判斷和運營要求,我們可能會針對我們提供的每種服務向您提供一個子帳戶。

我們設立和維護任何帳戶的唯一目的是提供服務並記錄相關法定貨幣和虛擬資產變動。在任何情況下,任何帳戶都不應被解釋為任何類型的銀行服務或儲值服務。

    1. 4.2 帳戶要求

除了我們可能不時施加的任何其他要求外,您還必須:

  1. (a) 在所有重要時刻均具有完全的法律行為能力;
  2. (b) 成為並在所有重要時刻保持專業投資者身份;
  3. (c) 及時提供我們所需的資訊、檔和授權,以便我們進行所有必要的“瞭解你的客戶”檢查並遵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和其他適用法律;以及
  4. (d) 如向我們提供的任何資訊、檔或授權有任何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並提交該變更的證據或支持檔。

我們保留絕對酌情權拒絕任何申請或指定任何人操作該帳戶的權利,並且我們不會向您提供任何拒絕的理由。

    1. 4.3 帳戶詳細資訊和存取權限

我們可能會向您提供用戶名和密碼,或其他適合您帳戶的登錄詳細資訊或存取方法,包括雙因素身份驗證。

您有責任對您的登錄詳細資訊或存取方法保密,以便您的帳戶在未經您許可的情況下不會被訪問或使用。

您必須遵守我們針對您訪問服務、網站和/或任何約定的通信方法所制定的任何規定。這包括任何身份驗證和其他安全程式,包括雙因素身份驗證。

    1. 4.4 帳戶管理

根據本協定: ( i )您可以按照網站上提供的指示,為訪問服務而向我們轉移虛擬資產和法定貨幣;(ii) 我們將在帳戶中記錄我們為您的帳戶收到的與服務相關的任何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金額,並且為此目的,(x) 如果我們收到任何法定貨幣,且該等法定貨幣以可立即使用的資金形式記入我們指定的銀行帳戶,則視為我們收到該等法定貨幣;(y) 我們收到的任何虛擬資產均會向下舍入到最接近的八 (8) 位小數。

僅允許將符合條件的虛擬資產用於與服務相關的用途。我們保留全權決定虛擬資產何時以及是否為符合條件的虛擬資產的自由裁量權,並且您承認並理解此類決定可能需要很長時間,並且我們沒有義務就任何決定向您提供任何理由。

您不得嘗試向我們轉移: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除非:

  1. (a) 您是該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合法擁有者,或擁有出售、分配、轉讓、轉移和交付該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絕對權利;
  2. (b) 它們的轉移符合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要求 以及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指南,並且是合法的;
  3. (c) 不附帶任何產權負擔;並且

除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之外的任何其他東西。

我們可以在未得到您的任何明確指示的情況下從帳戶中付款,並且您授權我們根據第 7 條和第 9 條進行此類付款。

您可以請求我們轉移:

  1. (a) 將您帳戶中的法定貨幣記錄到您名下的外部銀行帳戶中;以及
  2. (b) 將您帳戶中記錄的虛擬資產(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八 (8) 位小數)轉移到與相關虛擬資產相容且由您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控制的外部數位位址,

根據網站上提供的指示,並始終由我們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指示。

您有責任確保向我們提供正確的銀行帳戶和數位位址詳細資訊。例如,如果您向我們提供的數位位址詳細資訊不正確,或者您無法訪問提供的數位位址,您的虛擬資產可能會永久丟失。

    1. 4.5 聯名帳戶持有人

如果為多人設立一個帳戶:

  1. (a) 你們每個人都可以獨立於其他人操作帳戶,但不能同時操作;
  2. (b) 你們將各自受本協議的共同和分別約束;
  3. (c) 我們可以接受向我們轉帳任何支付給你們一人或多人的支票或其他可轉讓票據;並且
  4. (d) 如果你們中的一人不再具有法律行為能力,該帳戶將被關閉,並且任何餘額將由我們支付給剩餘的人。
    1. 4.6 帳戶操作許可權 – 授權人

當您指定授權人執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行為時,您必須向我們提供所有授權人的帳戶操作許可權詳細資訊。

我們將根據帳戶操作許可權採取行動,直至您改變(通過刪除或添加授權人員)或取消它。

如果您想通過更改授權人或操作方法來更改帳戶操作許可權,或取消許可權,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我們發出指示。收到指示後,我們將更改或取消許可權。更改或取消在我們接受您的指示後的合理時間內生效,我們將在更改或取消生效後通知您其生效日期。如果有多個帳戶持有人:

  1. (a) 你們所有人都必須授權添加另一個人作為授權人 人;及
  2. (b) 你們中的任何人都可以取消其他人作為授權人的許可權。

我們依賴授權人根據許可權給出的或聲稱給出的任何指示。

    1. 4.7 維持帳戶運營標準

在訪問和操作帳戶時,您必須:

  1. (a) 確保您的系統維護良好且適合使用該帳戶;
  2. (b) 在您的系統上維持足夠的安全措施(包括任何雙因素身份驗證),以不允許您或您的授權人以外的任何人訪問您的帳戶;
  3. (c) 運行任何此類測試並向我們提供我們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資訊,以確定您的系統滿足訪問帳戶的要求;
  4. (d) 定期對您的系統進行病毒、rootkit、鍵盤記錄器和其他惡意軟體檢查(包括我們不時要求的任何特定病毒或惡意軟體檢測程式);
  5. (e) 若有任何未經授權訪問您的帳戶或任何未經授權的交易或指令的情況發生,請立即告知我們,並且如果在您的控制範圍內,請使此類未經授權的訪問或使用停止;
  6. (f) 任何時候都不要讓任何可用於訪問您帳戶的系統、電話、電腦、終端或移動設備處於無人看管的狀態;並且
  7. (g) 如果您發現帳戶中存在任何重大缺陷、故障、惡意軟體、病毒或其他此類缺陷,請立即通知我們該缺陷,並停止使用該帳戶,直至您收到該缺陷已得到糾正的通知。

除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其他權利外,如果我們認為有必要或可取之處以使我們能夠遵守適用法律,我們可以隨時暫停、終止和/或更換您的帳戶,而無需通知您。

    1. 4.8 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的返還

時間段過去後或根據適用法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指南或我們的內部政策的其他要求,我們可以自行決定退還:

  1. (a) 將您帳戶中記錄的任何法定貨幣轉入以您的名義開設的外部指定銀行帳戶;以及
  2. (b) 將您帳戶中記錄的任何虛擬資產(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八 (8) 位小數)遷移到與相關虛擬資產相容且在您控制下的指定外部位址,並以書面形式最後通知我們的方式,前提是返回此類帳戶或位址符合適用法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指南和我們的內部政策。

如果我們收到的虛擬資產被確定為不符合條件的虛擬資產,您應根據我們的要求向我們提供您控制的外部位址。根據適用法律、FATF 指南和我們的內部政策,我們將把收到的資產退還到與相關虛擬資產相容且在您控制下的外部位址,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保留就任何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的退還扣除費用或其他行政費用的權利。

  1. 5. 虛擬資產交易
    1. 5.1 要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您必須遵守本協議和任何適用法律。根據要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您必須遵守第 2 部分中規定的適用服務特定條款中概述的流程和要求,或我們以書面形式另行規定的流程和要求。您還必須遵守我們不時針對適用服務發佈的任何適用規則和指示。
    2. 5.2 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時,您必須不時通過約定的通信方式發出指令或接受相關條款。自您發出指令或接受相關條款之時起,您即受虛擬資產交易條款的約束,除非您成功取消虛擬資產交易(在您能夠或被允許作為服務的一部分取消虛擬資產交易的範圍內)。
    3. 5.3 如果之前被認定為合格虛擬資產的虛擬資產不再符合資格標準,我們保留對此類虛擬資產施加交易限制的權利。這些交易限制可能包括:
  2. (a) 暫時或永久停止該虛擬資產的交易;或
  3. (b) 限制您只能出售自己的頭寸。

因上述交易限制而遭受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損失。

    1. 5.4 除非您是機構專業投資者或合格企業專業投資者,否則在參與任何涉及複雜產品的交易之前,您同意仔細閱讀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發佈的與此類複雜產品相關的所有警告聲明。通過繼續進行任何此類交易,您承認您已閱讀並理解這些警告聲明,並承擔參與此類交易的所有風險。
    2. 5.5 如果您帳戶中任何虛擬資產被認定為不是合格虛擬資產或合格法定貨幣,您必須先用合格虛擬資產和/或合格法定貨幣替換您帳戶中的資產,然後才可以簽訂虛擬資產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您在虛擬資產交易項下的交付義務。
    3. 5.6 對於因您未能預先向帳戶注資而導致我們或任何其他集團成員遭受的任何損失,您應對我們或任何其他集團成員承擔責任。
    4. 5.7 您獨自負責:
  1. (a) 服務時根據任何虛擬資產交易以及根據該虛擬資產交易或與該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任何協定所承擔的義務和履行情況;
  2. (b) 遵守適用法律下與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所有通知要求和其他報告義務;
  3. (c) 採取控制措施防止未經授權訪問或更改您的帳戶和虛擬資產交易;以及
  4. (d) 已制定充分的安排來監控通過我們的服務輸入的任何訂單或指令。
    1. 5.8 您理解並承認,除非您是機構專業投資者或合格企業專業投資者,否則,如果此類行為導致您超出我們在交易、頭寸、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轉移方面對您施加的適用限制和/或控制,您可能會被阻止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並且:
  5. (a) 根據我們對您的財務狀況和個人情況的評估,我們可隨時實施此類限制和/或控制,無需事先通知,亦無需說明理由;
  6. (b) 我們可能會根據限制或控制監控您的頭寸,但我們不負責監控或確保您遵守您或適用法律對您的交易活動施加的任何限制;
  7. (c) 我們可能拒絕按照指令行事和/或執行虛擬資產交易。我們還可能暫停您對服務的訪問,要求您採取某些步驟,或採取我們認為在適當情況下適當的任何其他行動,以遵守適用法律或我們設定的任何限制;以及
  8. (d) 您仍有責任確保遵守並遵循對您施加的任何限制和任何適用法律,並且如果在施加此類限制或控制時已通知您,您應賠償我們因您違反我們施加的任何限制或控制而造成的任何損失。
    1. 5.9 如果您或與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成為被禁止的人,或者在我們的制裁篩檢程式中發生匹配情況,我們有權花費適當的時間來考慮、驗證或阻止虛擬資產交易。
  9. 6. 提示
    1. 6.1 您承認您:
  10. (a) 授權我們接受您或任何授權人的指示。您確認每位授權人均有權代表您發出指示。您將遵守我們就指示和任何適用法律合理施加的任何要求,並將促使您的每位授權人遵守這些要求;
  11. (b) 同意我們可以假定您或任何授權人給出或聲稱給出的任何指示的真實性,或任何聲稱是您的授權代表的人實際上是該人。我們沒有義務調查任何這些事項;
  12. (c) 授權我們按照我們認為真實有效的任何指令行事。如果我們認為指令是由您或您的授權人發出的,並且是經過適當授權、準確和完整的,即使指令不正確,即使您向我們發送的進一步資訊與此類指令有任何不同,我們仍可以完全依賴此類指令;以及
  13. (d) 負責確保指令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您承認並同意,指令一旦發出,即不可撤銷,並且如果我們執行該指令,則該指令對您具有約束力。
    1. 6.2 在適用範圍內,您承認以電子形式發出的所有指令(以及我們對這些指令的記錄)均為書面原始檔。您同意不會以指令為電子形式為由質疑其有效性、可接受性或可執行性。
    2. 6.3 根據適用法律,我們沒有義務評估任何指令的審慎性或其他方面。
    3. 6.4 您可以通過適用於相關服務的約定通訊方式提供指令。我們有權拒絕任何指令,所有給出的指令僅在我們在相關服務可用之日的交易時間內收到時才有效。但是,我們不保證任何指令將被處理,即使它們可能已被收到。我們會盡合理努力執行指令,但不保證指令將全部或部分執行或將在特定時間之前執行。我們不對因不可抗力事件、網路事件、市場因素、我們自己的驗證或授權流程或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延誤負責,也不對在處理您發送給我們的任何取消或修改之前執行虛擬資產交易負責。
    4. 6.5 我們同意通過約定的通信方式確認您有關進行虛擬資產交易的指令。如果我們未根據本條款確認您的指令,則該指令被視為我們未收到。
    5. 6.6 我們可全權酌情決定拒絕執行或延遲執行任何指令(包括我們懷疑涉及任何欺詐和/或非法行為的情況),且無需給出任何理由。特別是在不影響前述條款的一般性的前提下,為了遵守適用法律、我們的內部政策和程式,或者如果我們單方面認為指令相互矛盾或含糊不清,我們可拒絕執行或延遲執行您的任何指令。我們將適時通過約定的溝通方式通知您此類拒絕。您同意,如果我們因任何原因未能執行或執行任何指令,您不得向我們提出任何索賠。
    6. 6.7 您承認並接受通過約定的通訊方式發出指令的風險,包括任何指令未經授權或由未經授權的人發出的風險、如果您以不同的形式向我們發送相同的指令而我們可能處理兩次指令的風險以及無法保證通過電子方式發送的任何資訊是安全的、沒有病毒或延遲的風險。
  14. 7. 費用和成本
    1. 7.1 根據您的指示執行的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均須繳納交易費以及我們不時徵收的任何其他費用、收費、傭金和成本。
    2. 7.2 您必須支付我們在此、我們的費用表、我們的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規定的費用、收費、傭金和成本,或我們不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的適用於服務和虛擬資產交易的費用、收費、傭金和成本。
    3. 7.3 您同意以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支付與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任何應付金額,否則:
  15. (a) 我們可能會退還形式不適當的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並要求您以適當且到期的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付款,並向您收取退還付款所產生的費用;或者
  16. (b) 我們可能會在我們合理認為適當的日期和匯率將該金額轉換為到期的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並扣除轉換中產生的費用。
    1. 7.4 您理解並同意,如果與您的付款有關的任何應付稅款,您必須在付款的同時向我們支付等於付款額乘以適當稅率的額外金額。
    2. 7.5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否則您無權退還您已支付的任何成本、費用或利息,或您已收到的任何補貼,包括您取消虛擬資產交易的情況,或本協定部分或全部終止的情況。
    3. 7.6 並按日計算。如果根據本協定收取違約利息,我們可能會將本第 16.8 條項下尚未支付的任何利息添加到未付金額中。然後,您將根據本第 16.8 條對總金額承擔利息。
    4. 7.7 從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款項逾期付款之日起直至付款,您同意按照我們要求的現行違約利率 8% 年利率支付逾期金額的利息。我們會定期修改此利率,並可應要求向我們提供。
    5. 7.8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取消、撤銷或扣除我們根據本協定進行的任何付款(包括任何支付的利息)並對帳戶進行相應的調整,包括糾正錯誤;如果我們未及時全額收到清算的無條件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或者如果我們有合理的理由這樣做。
  17. 8. 付款和其他義務
    1. 8.1 您必須在您的帳戶中持有足夠數量且適當類型的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以履行您在擬議的虛擬資產交易項下的義務,包括任何適用的費用、成本和稅費,然後才能下訂單進行虛擬資產交易。
    2. 8.2 我們可以從您的帳戶中轉出任何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以全額結算虛擬資產交易和適用的費用、成本和稅款,而無需抵銷、反訴或扣除或預扣(包括任何稅款),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扣除或預扣。
    3. 8.3 根據第 8.2 條,我們將根據虛擬資產交易向您交付或促使交付任何相關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除非我們另有約定,所有此類交付均將轉入您的相關帳戶。完成我們通常的轉移程式後,我們的交付義務即告完成。所有向您交付的虛擬資產將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八 (8) 位小數。
    4. 8.4 我們可以本著誠信和商業上合理的方式拒絕接受或拒絕向您交付(或按照其確定的條款接受或拒絕交付)任何法定貨幣和/或虛擬資產,並且我們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通知您任何此類拒絕。特別是,我們可能拒絕接受您交付的任何不符合資格的虛擬資產,並且您不得使用任何此類虛擬資產來結算任何虛擬資產交易。
    5. 8.5 您承認並同意,如果在任何時候(考慮到其他已扣除或即將扣除的付款)帳戶中記錄的法定貨幣或合格虛擬資產不足,我們可以自行決定且無義務地:
  18. (a) 拒絕執行你的指示;以及
  19. (b) 強制出售我們代表您持有的任何虛擬資產;

在每種情況下均無需得到您的進一步指示或批准。

    1. 8.6 如果任何適用法律要求您從向我們支付的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您必須增加應付金額,以便在扣除稅款後,我們收到的金額等於在不需要扣除稅款的情況下應收到的金額。您同意扣除稅款,並根據適用法律將該金額支付給相關政府機構,並將原始收據交給我們。
    2. 8.7 我們可能需要扣留向您支付的款項,並將這些款項轉交給政府機構。如果任何相關政府機構要求我們扣除或扣留任何應付給您的款項,您同意立即向我們償還任何此類扣除或扣留的款項。您將賠償我們因此類扣除或扣留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
    3. 8.8 您根據本協定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不考慮任何商品及服務稅、消費稅、增值稅或任何類似性質的稅款。如果付款時需要支付任何此類稅款,您必須向我們支付一筆額外金額,金額等於付款金額乘以相應的稅率。您必須在付款的同時支付。
    4. 8.9 您根據本協定支付任何金額的義務與您支付的其他每項義務是分開的。
    5. 8.10 如果法定貨幣或任何虛擬資產的可用性或轉讓在特定司法管轄區受到限制,或者我們無法以特定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支付,則我們可以使用我們合理認為合適的任何其他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進行支付,並使用我們認為合理合適的匯率。
  1. 9. 淨額結算、抵銷和留置權
    1. 9.1 如果在任何一天,您和我們就兩筆或多筆虛擬資產交易以同一種法定貨幣或同一種虛擬資產承擔付款和交付義務,則我們可選擇以淨額支付該法定貨幣或交付該虛擬資產,以便該等義務自動得到滿足和解除。如果就同一種法定貨幣或同一種虛擬資產而言,一方原本應付的總金額超過另一方原本應付的總金額,則該等付款和交付義務將由應付較大總額的一方承擔的義務取代,該方有義務向另一方支付較大總額超過較小總額的部分。
    2. 9.2 除了第 9.1 條賦予我們的權利之外,我們可隨時在不通知您的情況下,將您(或如果客戶由多人組成,則為其中一人或多人單獨或共同組成)欠我們和/或其他集團成員的任何款項與我們和/或其他集團成員欠您的款項進行抵銷,無論該債務是否已到期或尚待償還,也無論付款貨幣、資產或地點如何。任何經抵銷的金額將立即全額清償。如果在抵銷後,您有應付給我們和/或其他集團成員的帳戶餘額,您:
  2. (a) 授權我們(代表我們自身和代表其他集團成員)( i )出售 HighBlock 持有的您的全部或部分法定貨幣和虛擬資產,或(ii)使用或挪用帳戶中您的全部或部分法定貨幣和虛擬資產來滿足該金額;以及
  3. (b) 如果根據上述第 9.2.(a) 條進行任何彌補後出現差額,您應立即向我們或其他集團成員支付等於該差額的金額。
    1. 9.3 我們有權對(因任何原因)由我們佔有或控制的您的部分或全部財產行使留置權,但此留置權不涵蓋可能導致我們承擔披露權益義務的任何財產。我們有權出售此類財產,並在扣除合理成本後,將出售所得用於償還您欠我們或其他集團成員的任何款項。
    2. 9.4 就本第 9 條而言,我們可以按照我們合理認為適當的匯率進行任何必要的貨幣或資產轉換。
    3. 9.5 我們根據本第 9 條享有的權利是對我們根據本協定或適用法律的規定在任何時候享有的或受其約束的任何其他抵銷、抵消、帳戶合併、留置權、留置或扣留權利或類似權利或要求的補充。
  4. 10. 通訊與記錄
    1. 10.1 通過約定的通信方式或我們認為合適的任何其他電子方式向您提供所有通信、協議、檔、通知、披露和確認。您有責任確保您的約定通信方式的詳細資訊正確無誤,且約定的通信方式可操作且可用於接收所有通信,並在變更後儘快通知我們您約定通信方式詳細資訊的任何變更。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的通信可能會發佈在網站上。
    2. 10.2 通知/通信自收到或根據第 10.3 條視為收到之時起生效(以先發生者為准),除非通信中指定了更晚的時間。
    3. 10.3 通知/通訊在以下情況下視為已收到:
  5. (a) 如果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 i )當我們收到自動發送的確認發貨資訊時;或

(ii) 發送時間(以我們發送電子郵件的設備記錄為准)後 4 小時,除非我們收到投遞失敗收據;

  1. (b) 如果通過約定的通訊方式發送,則在發送時(以我們發送消息的設備上記錄的時間計算);
  2. (c) 如果通過其他電子方式遞送,則在我們發送後 24 小時內;並且
  3. (d) 如果在網站上發佈,則在發佈時。
    1. 10.4 實際以清晰易讀的形式收到時生效。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接收地下午 5:00 之後或非工作日,則相關通知或通信將被視為在下一個工作日上午 9:00 在該地點收到,並從該時間起生效,除非指定了更晚的時間。
    2. 10.5 經數位簽章並由數位憑證支援的指令和通信具有與書面簽名相同的有效性、可接受性和可執行性。任何經數位簽章的通知或通信均須遵守任何適用法律。
    3. 10.6 您承認並同意,儘管存在法律風險,但您確信以電子方式簽訂的合同具有可執行性。您同意不會對我們使用電子設備發送的任何通知或通信的內容提出異議。
    4. 10.7 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您同意我們可以在無需向您進一步披露或征得您同意的情況下:
  4. (a) 記錄和監控我們與您或授權人的通信(並且您確認您有權代表授權人提供同意);
  5. (b) 將錄音對話、筆錄、資訊或其他通信記錄用於其內部合規目的、與本協定相關的任何爭議以及以任何其他適用法律不禁止的方式;以及
  6. (c) 將此類對話、抄本、資訊或其他通信記錄披露給香港或(如適用)香港境外的任何適用監管機構、執法機構或機構,包括稅務機關或適用法律另有要求的機構。
    1. 10.8 帳戶或服務上顯示或提供的所有記錄僅供您參考。這些記錄對我們或任何其他人均不具有約束力。即使協定中有任何相反規定,任何記錄中如果存在以下不一致之處:
  7. (a) 在本網站、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體上或通過本網站、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體獲取的資訊(包括任何檔但不包括任何建議);及
  8. (b) 我們的記錄中的資訊,

除非出現明顯錯誤,否則以我們記錄中的資訊為准。

    1. 10.9 如果先前的任何記錄包含任何錯誤或遺漏,我們可能會發佈進一步的記錄,在這種情況下,進一步的記錄將在所有方面取代任何先前的記錄(除非另有說明) 。
  1. 11. 託管安排
    1. 11.1 帳戶中的任何虛擬資產,或我們從您處收到的或代表您收到的、由我們保管的任何虛擬資產,都將以信託形式保管和/或存放在關聯實體建立和維護的獨立客戶帳戶中。您理解並接受:
  2. (a) 根據本第 11.1 條,關聯實體持有的您的虛擬資產可能無法享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香港法例第 571H 章)以及《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賦予證券的相同保護。
  3. (b) 《金錢規則》(香港法例第571I章);
  4. (c) 我們沒有義務向您返還最初交付給我們或以其他方式由我們持有的虛擬資產,但我們將向您返還相關虛擬資產的相同類型和相同面值的資產;並且
  5. (d) 在下列情況下,我們可存入、轉讓、借出、質押、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您的虛擬資產:

( i )該行動是為了結算虛擬資產交易;

(ii) 此類行動是為了解決您就適用服務所欠我們的費用和成本;或者

(iii) 根據您的指示或常設授權,並受適用法律的約束。

    1. 11.2 您帳戶中的任何法定貨幣,或我們從您或代表您收到的任何法定貨幣,都將以信託形式和/或關聯實體的獨立客戶帳戶形式持有:
  1. (a) 由《證券及期貨條例》定義的“授權金融機構”保存;或
  2. (b) 如果我們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收到該等款項,則該等款項將存放於香港證監會不時同意的司法管轄區內的另一家銀行。
    1. 11.3 您理解並接受,除以下情況外,我們不會從獨立帳戶中支付任何金額的法定貨幣:
  3. (a) 將其償還給你;
  4. (b) 履行與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結算要求的義務;
  5. (d) 支付您欠我們或其他集團成員的與您提供的服務有關的款項(包括費用和成本);或者
  6. (d) 根據您的常設授權或您針對該金額法定貨幣的具體指示支付金額,並遵守適用法律。
    1. 11.4 我們不會就從您處收到或為您保管的任何法定貨幣向您支付利息。我們保留根據第 14 條自行決定是否收取由您的虛擬資產產生的任何分配或收益的權利。
    2. 11.5 您的虛擬資產由關聯實體持有。與我們的託管安排相關的附加條款可能會不時在我們的網站上發佈。
  7. 12. 聲明與保證
    1. 12.1 如果我們提出要求,您必須向我們提供有關本協議或您的財務狀況的任何資訊或檔。所有資訊或檔必須符合我們要求的形式,並視為經您證明真實。
    2. 12.2 您必須取得協議或其他相關檔中所列人員以及任何授權人員的同意,我們才能收集、保存和使用他們的資訊。您同意向上述人員提供我們不時向您提供的任何隱私相關政策、聲明、通函、通知或其他條款和條件的副本。我們當前隱私政策的副本可在網站上找到。
    3. 12.3 您同意我們定期向任何相關司法管轄區內的任何信用局、信用參考機構或類似服務提供者核查您的信用狀況。
    4. 12.4 在不限制本協定任何其他條款的情況下,您確認並同意本第 12 條所述的資訊和檔可能會被轉移至我們、任何集團成員及/或我們聘用的任何其他人員(無論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並在香港境內和香港境外的司法管轄區進行處理和/或存儲。此類資訊和檔可能會根據資料被轉移至的司法管轄區的當地法律或慣例發佈或披露。
    5. 12.5 我們同意隨時通知您我們的名稱、主要位址、許可狀態、證監會中央實體編號或服務的任何重大變更。
    6. 12.6 程式或政策有任何變更,我們將提前通知您,並根據我們的判斷,這些變更適用於您使用和訪問我們的服務。
    7. 12.7 通過訪問和/或使用服務,您聲明並保證:
  8. (a) 如果您是個人,您至少年滿 18歲;
  9. (b) 如果您是公司或其他法人,則您是根據您註冊或組織地的法律正式註冊和/或組織起來的;
  10. (c) 您是專業投資者,具有適用于每項虛擬資產交易的區塊鏈技術、加密技術、智慧合約和虛擬資產以及相關特徵和風險的適當知識和經驗;
  11. (d) 您瞭解本協定和虛擬資產交易的標的的性質和風險,並且有能力承擔且確實承擔與本協定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所有風險,包括本客戶條款和條件第 4 部分中所述的風險;
  12. (e) 就服務和每項虛擬資產交易而言,您:

( i )已收到、閱讀並理解構成本協議的所有相關檔;

(ii) 擁有與您決定使用服務和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足夠資訊;並且

(iii) 不依賴我們的任何溝通作為建議(無論是書面還是口頭),並且,除非我們另有規定,否則我們不是與本協定或任何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您的顧問;

(iv) 您已獨立決定使用服務並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並且根據您自己的判斷以及您認為必要的獨立顧問的建議,服務和每項虛擬資產交易對您而言都是適當且恰當的;

  1. (f) 您以委託人的身份簽訂本協定和每筆虛擬資產交易,且不作為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任何信託的受託人或代表或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行事;
  2. (g) 您擁有充分的法律能力、權力及所有必要的授權來擁有您的資產並開展其所從事的任何業務、簽訂本協定和每項虛擬資產交易並履行其義務和行使其在其項下的權利;
  3. (h) 您已獲得所有必要的授權和同意,並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動,以完成本協議所述的所有付款和交付;
  4. (i) 您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是有效、具有約束力和可執行的,並且不會通過簽訂或遵守本協定或任何虛擬資產交易項下的義務或行使權利而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授權、檔或協議;
  5. (j) 在任何法院、法庭、政府機構或任何仲裁員面前,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針對您或本協議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或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尚未決的或據您所知受到威脅的普通法或衡平法訴訟、訴訟或程式;
  6. (k) 您、任何授權人、任何控制您的人以及任何您代表其行事的人(如適用)均不屬於被禁止的人;
  7. (l) 如果您是公司或其他法人,則代表您簽訂本協議的人以及代表您就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簽訂本協定的任何個人均已獲得並將被正式授權這樣做;
  8. (m) 您(或代表您)提供的所有資訊和作出的陳述均正確、完整且不具有誤導性;
  9. (n) 資訊之日起,該資訊或您的財務狀況未發生任何變化,從而可能對您履行對我們的任何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 (o) 您沒有隱瞞任何可能導致我們無法簽訂本協定或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的資訊(包括有關您所擁有的資產及其上的任何產權負擔的資訊);
  11. (p) 您或您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均不享有任何地方法院的管轄權或法律程式豁免權;
  12. (q) 在您向我們交付或促使交付與虛擬資產交易有關或其他方面的虛擬資產和/或法定貨幣的任何時候,您都有絕對權利出售、分配、轉讓、轉移和交付該等虛擬資產和/或法定貨幣,並被視為確認已全額支付且沒有任何產權負擔;
  13. (r) 您對自己的稅務事務負責,並且您沒有犯下或被判定犯有任何稅務或其他刑事罪行;並且
  14. (s) 並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亦未發生任何可能因發出通知、時間流逝或任何條件的履行而成為違約事件的事件。
    1. 12.8 陳述、保證和承諾應被視為在發出或執行每項指令之前立即重複。
  15. 13. 賠償和責任
    1. 13.1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向我們及集團其他成員及我們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和代理人(各稱為“受償方”)進行賠償,並且必須按要求向受償方支付因本協定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而導致的受償方合理產生的任何損失,包括:
  16. (a) 在我們沒有違反本協定的情況下提供任何服務或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
  17. (b) 發生與您有關的違約事件;
  18. (c) 與您有關的搜索和查詢(包括檢查破產情況);
  19. (d) 由您或授權人或聲稱是您或授權人的人向我們發出的指示,前提是我們在執行指示時本著誠意行事,除非我們實際知悉任何欺詐或偽造行為;
  20. (e) 我們按照您或授權人的指示行事、延遲或拒絕按照您或授權人的指示行事或對您或授權人採取行動;
  21. (f) 在我們沒有違反本協定的情況下,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的結算或試圖結算,或未能結算任何此類虛擬資產交易;
  22. (g) 任何協力廠商提供的服務;
  23. (h) 受償方就任何虛擬資產交易或根據本協定由您支付或應付的任何金額應付的或根據本協定計算的任何稅款(不包括受償方根據其淨收入應付的任何稅款);
  24. (i) 協力廠商為控制本協議所述的任何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而採取的任何行動;
  25. (j) 任何行使或不行使本協議項下權利的人(包括與執法行動和追債相關的費用,例如估價費和拍賣師費用);或
  26. (k) 受償方成功抗辯任何欺詐、疏忽或故意違約索賠的費用,

在每種情況下,除非損失是受賠償方自身重大過失、欺詐或故意不當行為的直接結果。在執行與本協議相關的賠償權之前,我們無需承擔費用或付款。

    1. 13.2 除非任何適用法律禁止我們排除或限制我們的責任,或損失是由我們自身的重大過失、欺詐或故意不當行為直接造成的,否則我們不對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損失負責,包括與以下事項相關的損失:
  1. (a) 投資或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或使用服務的一般風險,包括第4 部分中描述的風險;
  2. (b) 服務的提供或不可用性;
  3. (c) 在特定司法管轄區內投資或持有資產(包括因國有化、徵用或其他政府行為、金融服務法規、貨幣限制、貶值或波動以及影響交易有序執行或影響資產價值的市場條件而產生的損失);
  4. (d) 收集、存入或貸記無效、欺詐或偽造的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轉移;
  5. (e) 根據收到的預期進行交付或付款,除非這種交付或付款違反當地市場慣例;
  6. (f) 向交易所、經紀商、託管人或其他協力廠商交付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指令,即使我們可能掌握的資訊表明這種做法或選擇特定交易所、經紀商、託管人或其他協力廠商進行交易是不明智的;
  7. (g) 我們提供的有關虛擬資產、市場趨勢或其他情況的任何資訊,即使此類資訊是根據您的要求提供的;
  8. (h) 任何交易所、經紀商、託管人或任何其他協力廠商(無論是否由我們指定)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我們沒有義務要求該交易所、經紀商、託管人或任何協力廠商履行其義務;
  9. (i) 行使或試圖行使、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措施,或延遲或錯誤地付款或交付;
  10. (j) 您或授權人的指示、任何未經授權的指示或我們拒絕根據任何指示採取行動;
  11. (k) 任何不可抗力事件;
  12. (l) 網路事件、分叉或空投;
  13. (m) 違約事件;或
  14. (n) 終止任何協議,

此免責聲明適用於因任何原因而產生的損失,即使該損失是合理可預見的或我們已被告知發生損失的可能性。

    1. 13.3購買、持有或出售任何虛擬資產或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的所有決定均由您決定。我們對您做出的任何決定概不負責:
  1. (a) 簽訂本協定或任何虛擬資產交易,或使用任何服務;或
  2. (b) 關於任何虛擬資產的任何特徵或風險,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應付費用或成本。
    1. 13.4 儘管我們的某些員工和代理人可能被授權向您提供有關虛擬資產或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某些類型的資訊,但我們的員工及其代理人均無權就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項作出陳述。根據任何適用法律,如果我們的員工或代理人未經授權行事,我們不承擔任何損失。如果您認為向您作出的任何陳述未在本協議中列出,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我們提供詳細資訊,以便我們予以澄清。
    2. 13.5 我們對本網站上的任何超連結網站、您可能被引薦到的其他網站或我們網站上顯示的任何協力廠商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認可,也不做任何陳述或保證。我們對因這些網站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3. 13.6 對於因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而導致我們無法或延遲接收或執行指令或無法獲得資金或任何虛擬資產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我們可就本協議採取我們認為適當的任何行動。
  3. 14. 網路事件
    1. 14.1 如果:( i )任何基礎設施參與者或網路參與者給出指示、做出決定或選擇,從而影響虛擬資產交易;或(ii)任何基礎設施參與者或網路參與者破產或被暫停運營;或(iii)發生網路事件,則我們可採取我們自行決定認為適當的任何行動,以與該指示、決定、選擇或事件(包括網路事件)相對應,或減輕因此類行動或事件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潛在損失或影響。根據適用法律,此類行動可能會導致暫停訪問您的帳戶或調整您的帳戶餘額。任何此類行動都對您具有約束力(包括在相關情況下就網路事件做出任何決定或選擇)。
    2. 14.2 當任何基礎設施參與者、網路參與者或任何監管機構根據本協定提出與任何服務或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詢問時,您同意與我們合作,並且與該詢問相關的任何資訊可酌情傳遞給任何 HighBlock Limited 成員或任何基礎設施參與者、網路參與者或監管機構。
    3. 14.3 除非網站上特別宣佈與空投或分叉相關的內容,否則我們不支援因此類事件而創建的任何新的虛擬資產或分叉協議。
    4. 14.4在不限制第 14.3 條的一般性的前提下,每次發生空投或分叉時,我們可以自行決定考慮:
  4. (a) 是否認可或支持此類活動;
  5. (b) 費用或獎勵的方法,我們將據此將此類活動的支援作為我們服務的一部分;以及
  6. (c) 參與該活動所需的行動,包括從您的帳戶中提取相關虛擬資產的截止日期、任何交易、存款和取款的暫停期或任何付款條款。
    1. 14.5 如果我們不承認或支持空投或分叉,我們將不會為自己的利益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保留與此類事件相關的任何資產或權利。
    2. 14.6 一旦獲悉空投、分叉或網路事件,我們將儘快通過我們的網站通知您(如適用)。我們還將在事件發生前至少一個工作日公佈我們做出的任何決定(如果提前安排並向公眾公佈),除非這樣做不可能或合理不切實際。
  7. 15. 終止
    1. 15.1 就本條款而言,下列事件應為違約事件(各稱為“違約事件”):
  8. (a) 客戶未能適時及準時地遵守或履行本條款或本協議任何規定中的任何承諾、職責和義務;
  9. (b) 客戶未能根據協定支付到期的任何款項;
  10. (c) 客戶破產或清算、提出清盤申請或針對客戶開始任何類似程式;
  11. (d) 對帳戶或客戶的其他財產採取任何扣押措施;
  12. (e) 未經 HighBlock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的任何帳戶上出現借記餘額;
  13. (f) 客戶在本協定中向 HighBlock 做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不正確或具有誤導性;
  14. (g) 任何針對客戶或(若為法人團體)其董事或股東的與公司有關的爭議或訴訟;或
  15. (h) 任何其他事項或事件,包括任何監管要求,在 HighBlock 看來,終止本協定的全部或部分是必要的或符合 HighBlock 的利益的。

客戶同意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立即通知 HighBlock。

    1. 15.2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至少 5 個工作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條款。本條款的終止不會影響為客戶執行的任何指令,也不會損害或影響任何一方在終止前已獲得的任何權利、權力、職責和義務。
    2. 15.3 發生以下一項或多項事件時,我們也可能立即終止這些條款:
  1. (a) 發生第 15.1 條所述的任何違約事件;
  2. (b) 撤回您授權我們代您持有虛擬資產的授權;或
  3. (c) 您不再擁有HighBlock 帳戶。
    1. 15.4 儘管您的帳戶已被終止,您仍需對我們和其他相關人員承擔您持有帳戶期間產生的任何責任(包括根據本協定或其他方式產生的責任),並繼續受到與以下事項相關的任何訴訟、調查、紀律處分或執法行動的約束:
  4. (a) 終止之前根據本協定獲得、累積或產生的權利、特權、義務或責任;
  5. (b) 在終止之前違反本協議或存在不當行為;和/或
  6. (c) 因終止前發生的任何違法行為或不當行為而受到的任何紀律處分或處罰。
    1. 15.5 為避免疑問,本協議的任何終止均不會影響我們或您的既得權利和責任,也不會影響您做出的任何保證、承諾和賠償。您無權退還與本協定或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任何已支付費用或金額或已收到的補貼,且在本協議終止前您已支付或收到任何虛擬資產交易。
    2. 15.6 本協議中與付款、追回、賠償、責任限制、資訊披露、抵銷、貨幣兌換、稅收相關的所有條款以及第 8 條中的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7. 16. 利益衝突
    1. 16.1 您理解並同意,作為服務一部分的交易活動的性質可能導致我們、其他集團成員或我們各自的高管、員工或代理人對虛擬資產或虛擬資產交易擁有重大利益,並且可能存在其他情況下您的利益與其他客戶、交易對手或我們的利益之間產生利益衝突。其中一些情況在本客戶條款和條件的部分內容以及我們可能不時做出的其他披露中有所描述。
    2. 16.2 儘管有本第 16.1 條的規定,我們仍將盡可能避免利益衝突。如果我們在存在重大利益或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採取行動,我們將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您得到公平對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全權酌情決定拒絕與您交易或以其他方式按照您的指示行事,而無需給出任何理由或通知,也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
  8. 17. 一般的
    1. 17.1 我們有絕對權利修改、刪除或替換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增加新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對費用的任何修改。修改通知和修訂後的條款(或相關修改檔)將在本網站的下載表格欄中公佈。您可以不時訪問本網站以獲取最新的條款並閱讀其中的規定。該等修改、刪除、替換或增加應於該等修改通知發佈之日起被視為生效並納入本協議(並成為本條款的一部分)。您可以於該等修改通知在本網站發佈後七(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否則視為接受該等修改、刪除、替換或增加。
    2. 17.2 如果我們收到法院或監管機構的命令,並且我們按照該命令列事,則您不得針對我們根據該命令採取的行動對我們提起訴訟。
    3. 17.3 本協定提供英文及中文兩種語言版本。如兩種版本有任何差異或不一致,以英文版本為准。
    4. 17.4 如果適用法律與本協議不一致,且以致本協議某項規定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違反適用法律的要求,或施加該法律禁止的義務或責任,則適用法律在不一致的範圍內優先於本協定,本協定應按該規定在必要的範圍內修改以遵守適用法律並避免該影響(或在必要時刪除)的方式閱讀,本協定的其餘部分將繼續適用,如同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部分從未存在過一樣。
    5. 17.5 本協定包含雙方就其主題達成的完整協定,並取代雙方就該主題達成的所有先前的溝通、陳述或協定。
    6. 17.6 除非本協定另有規定,本協議不會創設或授予任何非本協議一方人士可執行的權利或利益,但以下情況除外:
  9. (a) 集團成員及任何其他受賠償方(定義見第 13.1 條)可強制執行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利益,包括任何賠償、責任限制或排除;及
  10. (b) 作為本協議項下我們權利或利益的獲准繼承人或受讓人的人士,可執行該等權利或利益。

各方無需獲得本第 16.6 條所述人士的同意即可變更或撤銷本協議(無論是否以變更或取消有利於協力廠商的權利或利益的方式)。本協定的任何條款只有在本協議所有各方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修改,任何此類修改或放棄均對所有各方具有約束力。

    1. 17.7 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向任何人轉讓、抵押、處置、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您在本協定項下的權利或義務。我們可以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協力廠商轉讓、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我們在本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2. 17.8 各方同意不披露另一方提供的尚未公開的資訊,但以下情況除外:
  1. (a) 向任何與行使本協定項下的權利或處理權利或義務有關的人士;
  2. (b) 任何一方的官員、雇員、法律和其他顧問以及審計師;
  3. (c) 向本協定的任何一方或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任何相關公司,前提是接收方同意按照本第 17.8 條的規定行事;
  4. (d) 在資訊提供者的同意下(此同意不得無理拒絕);
  5. (e) 就交易所服務而言,在交易所以非歸屬方式發佈相關虛擬資產交易及相關指令;
  6. (f) 披露方合理認為任何適用法律(包括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要求)、政府機構或證券交易所所要求的任何披露;或
  7. (g) 否則按照本協議規定執行。

各方同意根據本第 17.8 條進行披露。

    1. 17.9 儘管本協議中存在任何相反規定,但如果我們合理認為某項行為會或可能構成違反任何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要求,則我們無義務採取或不採取任何行為。您同意根據所有適用的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要求行使您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履行您的義務。
    2. 17.10 您同意,如果您或與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成為受制裁的個人或實體,或者在我們的制裁篩檢程式上發生匹配情況,我們可能會花費足夠的時間來考慮、驗證或阻止虛擬資產交易。
  1. 18. 適用法律
    1. 18.1 本協議及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2. 18.2 對於因本協定引起或與本協定有關的所有事項,您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權。雙方同意,香港法院是解決爭議最合適、最方便的法院,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相反意見。儘管有上述規定,我們不會受到阻礙,在任何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與爭議有關的訴訟。我們可以在任意數量的司法管轄區同時提起訴訟。
    3. 18.3 有關的糾紛、爭議、分歧、自由裁量權或索賠,包括本協議的存在、有效性、解釋、履行、違反或終止,或任何因本協定引起或與本協定有關的非合同義務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通過相互誠信討論和談判解決。

第二部分:服務 – 交易平臺

  1. 19. 介紹

本第二部分適用於交易所平臺和交易所交易。不適用於場外交易平臺或場外交易。交易所平臺使您能夠根據本協定使用您的帳戶在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的虛擬資產交易所進行虛擬資產交易。 除非另有規定,對條款的引用均指本第二部分中的條款。

  1. 20. 交易時間、交易對和訂單類型
    1. 20.1 您必須通過約定的通訊方式在交易平臺上發出指令。
    2. 20.2 根據下文第 21 條的規定,除非網站和/或應用程式另有公告,交易平臺將 24 小時運營。
    3. 20.3 交易平臺支援的交易對和指令類型在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公佈,並由我們不時更新。
    4. 20.4 下訂單後,相關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數量將被保留並記錄在您的帳戶中,直到該指令被執行或以其他方式取消。
    5. 20.5 您承認並同意,所有填寫均為最終決定,除以下情況外,不可撤銷:
  2. (a) 任何適用法律要求我們這樣做;
  3. (b) 由於明顯錯誤或嚴重的技術錯誤,導致訂單或填寫未能按照下文規定的服務特定條款(交易平臺)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盡一切合理努力將您恢復到未發生錯誤時的狀態;
  4. (c) 我們認為該虛擬資產不是合格虛擬資產;或
  5. (d) 我們認為第 1 部分第 8 條規定的預付款要求尚未得到滿足。
    1. 20.6 您理解,當訂單根據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執行時,交易平臺將對每個掛單收取掛單費用,並對每個接受者訂單收取接受者費用,我們會根據自己的判斷不時修改該費用。
  6. 21. 訪問和使用交易平臺
    1. 21.1 我們可能授予您一項非獨占、不可轉讓的個人權利,以訪問和使用交易所交易虛擬資產。您只能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交易所平臺、您的帳戶、交易所、任何約定的通信方式和任何交易所材料。
    2. 21. 2在您居住國以外訪問或使用交易平臺或您的帳戶之前,您將確保您不會因此違反該國的任何法律、規則或法規。
    3. 21. 3我們根據本協定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我們可以:
  7. (a) 在下列情況下,拒絕代表您行事或接受您的指示:
  8. (i) 原指示已過期;
  9. (ii) 相關虛擬資產的任何報價基礎已經發生變化,且指令尚未重新確認;
  10. (iii) 暫停交易且指令尚未得到重新確認;或
  11. (iv) 虛擬資產不再可用於交易平臺;
  12. (b) 當政府機構建議或要求取消或撤銷時,或當市場出現錯誤時,無需聯繫您即可取消或撤銷任何指令或虛擬資產交易。
    1. 21.4 您承認 Exchange 並非根據您的個人需求而開發的。您進一步承認,您按“原樣”使用 Exchange 時,風險由您自行承擔。對於因您選擇或使用 Exchange 或任何約定的通信方法而產生的任何後果或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2. 21.5 我們保留隨時撤回或暫停您訪問和/或使用交易所、交易所平臺和/或交易所材料的權利,無需事先通知您或征得您的同意,亦無需為此行為提供任何理由。
  13. 22. 交換資料
    1. 22.1 未經我們明確書面同意,您不得允許或許可任何其他人訪問或使用此類交易材料,或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或以本協議未明確規定的任何方式(包括下載、複印、複製、改編、出版、銷售或分發)處理此類交易材料(我們可以自行決定有條件或無條件地拒絕或批准此類同意)。
    2. 22.2 您將對所有交易材料嚴格保密,除非這些材料已經屬於公共領域(除非違反本協議或任何其他保密義務)。
    3. 22.3 您將尊重並保護交易所材料中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包括任何智慧財產權)。
    4. 22.4 您承諾,在不限制任何其他限制的情況下,您不會、也不會試圖:
  14. (a) 篡改、修改、改編、翻譯、反編譯、反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改變;
  15. (b) 基於任何其他軟體或文檔創建衍生作品,或與其他軟體或文檔結合或合併;
  16. (c) 未經授權訪問、未經授權使用或用於任何非法目的(或本協定未考慮的任何其他目的);或
  17. (d) 移除、擦除或篡改印刷、蓋印、粘貼、編碼或記錄的任何版權或所有權聲明,

任何交換材料。

    1. 22.5 您承認,如果您違反第 22.1 至 22.4 條,或者我們或該協力廠商懷疑您違反了該等條款,我們和/或其他協力廠商可能會對您採取法律行動。您還可能在任何相關司法管轄區受到其他罰款和處罰。您承諾通知我們。我們可能還會要求您將您違反任何協議的行為通知相關協力廠商。您還授權我們代表您這樣做。
  1. 23. HighBlock 作為代理的角色

通過訪問和使用交易平臺,您承認我們:

  1. (a) 僅作為任何交易所交易的代理
  2. (b) 不作為任何交易所交易的委託人或主要經紀人;並且
  3. (c) 並非您在任何交易所交易中的交易對手,也不對此類交易涉及的任何資產作出任何陳述和保證。即使我們對交易所交易進行了某些檢查和/或其他合規程序,這也適用。此類程式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您不應依賴它們。

第三部分:服務 – 場外交易平臺

  1. 24. 介紹

本第三部分適用於場外交易平臺和場外交易。不適用於交易所平臺或交易所交易。(本第三部分僅在場外交易平臺和場外交易可用時適用。)場外交易平臺使您能夠根據協定使用您的帳戶在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的場外經紀服務平臺上進行虛擬資產交易。除非另有說明,對條款的引用均指本第三部分中的條款。

  1. 25. 交易時間、交易對和報價請求
    1. 25.1 您必須通過約定的通訊方式在場外交易平臺上發出指令。
    2. 25.2 根據下文第 26 條的規定,除非網站和/或應用程式另有公告,場外交易平臺的交易時間通常為通過自動報價請求(“線上 RFQ”)服務進行,每天為上午 00:00 至下午 5:00 和下午 7:00 至晚上 23:59。
    3. 25.3 場外交易平臺支援的交易對在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上公佈,並由我們不時更新。
    4. 25.4 根據您的請求,我們將提供報價供您參考,您無需承擔任何義務。如果您未在報價規定的時間內確認該報價,則該報價將過期並被視為您拒絕該報價,除非我們提前取消。為避免疑問,我們沒有義務向您提供報價。如果您從我們處獲得任何虛擬資產的價格報價,您不得:
  2. (a) 傳播該等引言(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
  3. (b) 將此類引言(或其任何部分)用於或允許使用於任何非法目的;
  4. (c) 將此類引言(或其任何部分)用於個人用途以外的目的;或者
  5. (d) 在通過場外交易平臺以外的方式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或處理時使用此類報價(或其任何部分)。
    1. 25.5 如果我們提供報價後,您在報價到期或取消之前確認該報價,並且我們通過發送確認書來確認您的回應,則將根據接受的報價條款達成具有約束力的場外交易。
    2. 25.6 除任何明顯錯誤外,確認書足以證明您與我們之間存在具有約束力的場外交易,除非且直到您在相關確認書交付後儘快合理地通知我們其他情況。
    3. 25.7 一旦場外交易達成一致,相關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數量將被保留並記錄在您的帳戶中,直到該指令被結算或被我們以其他方式取消。
    4. 25.8 在下列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在報價到期或場外交易結算之前取消報價:
  6. (a) 任何適用法律要求我們這樣做;
  7. (b) 由於明顯錯誤或嚴重的技術錯誤,導致訂單未能按照下文規定的服務特定條款(場外交易平臺)的規定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盡一切合理努力將您恢復到未發生錯誤時的狀態;
  8. (c) 我們認為該虛擬資產不是合格虛擬資產;或
  9. (d) 我們認為第 1 部分第 8 條規定的預付款要求尚未得到滿足。
    1. 25.9 您理解,場外交易平臺收取的服務費包含在每筆針對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場外交易的報價中,我們會根據自己的判斷不時修改該費用。
  10. 26. 訪問和使用 OTC 平臺
    1. 26.1 您可以通過任何約定的通信管道訪問 OTC 平臺。您只能將 OTC 平臺、您的帳戶和任何約定的通信方法用於您自己的需要。
    2. 26.2 您同意,在您居住國以外訪問或使用經紀服務或您的帳戶之前,您將確保您不會因此違反該國的任何法律、規則或法規。
    3. 26.3 要在場外交易平臺上訂單,您必須遵循第 27 條中規定的程式。當您通過約定的通訊方式發送指令向我們下訂單時,相關合格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的數量將被保留並記錄在您的帳戶中,直到該指令被執行、過期或被我們以其他方式取消。
    4. 26.4 我們保留隨時撤回或暫停您使用經紀服務的權利,無需事先通知或征得您的同意,亦無需為此行為提供任何理由。
  11. 27. 電子服務
    1. 27.1 您承認,服務、我們的網站和/或應用程式以及其中包含的軟體均歸我們所有。您承諾並保證您不會,且不會試圖以任何方式篡改、修改、反編譯、逆向工程、損壞、破壞或以其他方式更改、基於任何印刷、蓋印、粘貼、編碼或記錄的版權或所有權聲明創建衍生作品、刪除、擦除或篡改任何印刷、蓋印、粘貼、編碼或記錄的版權或所有權聲明,或與任何其他軟體或文檔合併或合併,並且不會試圖未經授權訪問服務、網站和/或應用程式的任何部分以及其中包含的任何軟體。
    2. 27.2 一旦違反或涉嫌違反第27.1 條,我們和/或其他協力廠商可隨時對您採取法律行動。您承諾,一旦發現您或其他人違反或試圖違反第 27.1 條,您應立即通知我們(並在收到我們的指示後通知協力廠商)。
  12. 28. 計算
    1. 28.1 我們是每筆經紀服務交易的計算代理人,並由我們自行決定進行計算,除非相關確認書中另有規定。
    2. 28.2 計算代理人根據相關確認書負責:
  13. (a) 根據確認書計算費用和任何費率、金額、期限和日期(包括對其中任何一項的變更) ;
  14. (b) 通知該等費用、費率、金額、期限和日期;
  15. (c) 確定任何虛擬資產的法定貨幣價值(反之亦然);
  16. (d) 進行或計算任何場外交易所必需或可取的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轉換;以及
  17. (e) 根據第 9 條計算雙方應付的淨餘額。
    1. 28.3 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計算代理的計算和決定是最終的,並對您具有約束力。這些計算和決定將使用我們本著誠意並酌情確定的方法進行應用。
    2. 28.4 如果我們認為發生任何事件或情況(包括任何網路事件)對我們確定就任何經紀服務交易應付給您或您應支付的金額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且此類情況持續不少於 2 個工作日,我們可根據我們已知的慣例或市場慣例(如有)對用於或將用於確定就任何場外交易應付給您或您應支付的金額的方法進行此類調整。根據本第 28.4 條作出的調整對您具有約束力和決定性。
  18. 29. HighBlock 的校長角色

通過訪問 OTC 平臺,您承認我們在任何 OTC 交易中充當委託人。我們不充當任何 OTC 交易的執行、清算和/或主要經紀人。

第四部分:風險披露聲明

重要的

交易虛擬資產和使用服務涉及風險,其中一些風險如下所述。這些風險以及現在或將來出現的其他風險可能會導致您的資產丟失、故障或毀壞、無法獲得任何可獲得的收益、其他損失以及我們的交易和相關服務終止。

在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之前,您必須仔細考慮下列風險以及所有其他適用風險是否可以為您所接受。

在交易虛擬資產或使用交易和相關服務之前,您必須針對您的具體情況尋求專業建議。

涉及虛擬資產的交易可能存在巨大損失風險。因此,您應根據您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經驗,仔細考慮此類交易是否適合您。您應能夠承擔因任何虛擬資產交易而導致或與任何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全部投資金額損失以及您可能到期應付的超出初始交易或投資金額的任何額外損失。在考慮是否進行交易或投資時,您應該自行瞭解並注意一般風險,尤其應注意可能適用於任何給定虛擬資產交易的以下特定風險因素。

  1. 1. 交易風險
    1. 1.1 虛擬資產的高風險性
  2. (a) 虛擬資產不被視為法定貨幣,也不受任何政府機構支持或擔保。根據香港法律,虛擬資產可能被視為或不被視為“財產”。此類法律不確定性可能會影響您對虛擬資產的權益的性質和可執行性。
  3. (b) 虛擬資產可能沒有實物資產的支持,也可能沒有內在價值。
  4. (c) 虛擬資產被視為高風險資產類別,可能被視為或不被視為證券。某些虛擬資產可能無法自由或廣泛流通,也可能無法在任何二級市場上市。
    1. 1.2 虛擬資產交易的風險

虛擬資產的價格有時會大幅波動。虛擬資產的價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變得毫無價值。買賣虛擬資產可能會招致損失,而不是賺取利潤。

    1. 1.3 虛擬資產可能是複雜的產品

新穎且依賴技術特徵,因此其條款、特徵和/或風險不易理解。

    1. 1.4 不是銀行存款

我們或與我們關聯的實體均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我們持有的任何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均不被視為《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或適用法律下的任何其他受監管產品或服務所定義的“存款”。

    1. 1.5 通脹風險

由於虛擬資產的設計或分叉、空投或網路事件等事件,虛擬資產的供應量可能不固定。當創建新的虛擬資產時,供應量的增加可能會導致其價格下跌,這是由於可用虛擬資產總數增加而產生的通貨膨脹效應。

    1. 1.6 市場、流動性和轉換風險

虛擬資產的價值可能取決於市場參與者是否願意繼續用法定貨幣兌換虛擬資產,如果虛擬資產市場消失,則可能導致虛擬資產價值永久和完全損失。無法保證接受虛擬資產作為付款的人將來會繼續這樣做。

流動性風險可能是由於特定市場缺乏買家、買賣活動有限或某些虛擬資產的二級市場不發達而導致流動性不足所致。這種風險可能導致基礎市場價格偶爾發生重大變化,從而難以或無法及時以預期價格解除或轉讓特定虛擬資產,甚至根本無法解除或轉讓。接受虛擬資產作為付款的人將來會繼續這樣做,這一點無法保證。

    1. 1.7 某些事件可能會影響虛擬資產交易

虛擬資產交易可能會暫停,從而阻止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在交易所平臺購買或出售單位。交易所平臺可能會在必要時暫停交易,以確保公平有序的市場,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如果交易暫停,證券的認購和贖回也可能暫停,在某些情況下,清算虛擬資產頭寸可能會很困難或不可能。

此外,某些事件(如網路事件、空投或分叉)可能會迅速發生,並影響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的能力。有關此類事件的資訊可能難以提前確定,並且可能受到能夠干預以穩定網路的任何協力廠商的有限監督。

    1. 1.8 外匯及外匯管制風險
  1. (a) 如果虛擬資產交易以您的主要參考資產以外的特定法定貨幣計價,或者在虛擬資產交易期間轉換虛擬資產,則存在以下風險:如果外匯市場走勢對您不利,則在平倉之前或平倉時,淨收益可能大大低於您的主要參考資產的初始金額,並且任何收入或收益可能完全抵消。
  2. (b) 由於外匯管制導致支付的法定貨幣貶值,您可能會遭受損失。由於外匯管制或政府機構對其控制或監管的法定貨幣實施的其他行動,您應得款項的償還或支付可能會被延遲或阻止。
    1. 1.9 傭金和費用

按照您的指示執行的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均需繳納交易費以及我們不時可能徵收的任何其他費用、收費、傭金和成本。在您開始在交易所平臺上交易之前,您應該獲得有關您將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其他成本的明確說明。這些成本將影響您的淨利潤(如果有)或增加您的損失。

如果任何這些費用和成本不清楚,您應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之前要求具體的貨幣條款。適用的費用和成本將取決於各種因素,包括您與我們的關係性質、交易的規模和複雜性以及涉及的資產類型。費用和成本可能包括執行費用,例如傭金、傭金等價物、加價、減價和經銷商價差,以及管理費用。傭金等價物是指我們在某些無風險本金交易中購買或出售虛擬資產所收取的金額,而加價或減價是向您收取的價格與現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價差是指當前買入價或買入價與當前賣出價或賣出價之間的差額,可能根據虛擬資產的供需水準而波動。

    1. 1.10 不受法定保護計畫保護
  1. (a) 虛擬資產交易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設立的投資者賠償基金所提供的保障(無論虛擬資產的性質如何)。
  2. (b) 虛擬資產交易及虛擬資產可能無法享有與香港法律管轄的其他產品和資產類別(例如《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第 571H 章)及《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第 571I 章)下的證券)相同的保障。
  3. (c) 在不限制第 1 部分第 7.5 條的情況下,帳戶中持有的任何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均不屬於受保護的存款,並且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畫的保護。
    1. 1.11 在香港以外收取或持有的資產的風險

持牌人或註冊人在香港境外收取或持有的虛擬資產及法定貨幣受相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法規所規管,而該等法律及法規可能與《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項下制定的規則不同。因此,該等資產可能無法享有與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其他資產所享有的相同保障。

    1. 1.12 暫停虛擬資產交易、空投、分叉和網路活動

在某些情況下,清算虛擬資產頭寸可能很困難或不可能。某些空投、分叉或網路事件可能會迅速發生,並影響我們進行虛擬資產交易的能力。與此類事件相關的資訊可能難以提前確定,並且可能受到有能力干預以穩定網路的任何協力廠商的有限監督。

  1. 2. 特定場外交易風險
    1. 2.1 場外交易

(如適用)場外交易涉及經紀服務,可能帶來更大風險,因為可能難以清算現有頭寸、確定公平價格或評估風險敞口。場外交易的透明度低於在公認交易所進行的交易。

    1. 2.2 交易對手風險

(如適用)在場外交易下,您將面臨我們的交易對手風險。您應注意,我們不受任何金融監管機構監管,因此,您可能不會受到任何監管保護。您應謹慎考慮與我們進行場外交易是否符合您的最佳利益,在進行場外交易之前對我們和相關產品進行適當的盡職調查以評估比較信用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建議。

  1. 3. 虛擬資產發行人風險

我們不發行虛擬資產。虛擬資產由協力廠商發行。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之前,您應該仔細閱讀適用發行人提供的適用條款、資訊和風險披露。

除非另有明確說明,相關發行人提供的任何條款或產品資訊均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您應謹慎對待此類資產的任何發行或發售。

對於任何已獲得監管機構授權的虛擬資產,授權並不意味著監管機構對該資產的任何官方推薦或認可,也不保證該資產的商業價值或表現。

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您應該尋求獨立的專業建議。

  1. 4. 網路安全和技術相關風險
    1. 4.1 分散式帳本技術

虛擬資產依賴於各種類型的分散式帳本技術。其中一些技術是建立在實驗技術(即區塊鏈)上的開源軟體。依賴此類技術產生的風險包括技術缺陷、惡意攻擊、多數挖礦、基於共識或其他挖礦攻擊、共識協定或演算法的變化、社區或礦工支持減少、相關虛擬資產價值的快速波動、競爭網路、平臺和資產的存在或發展、指令碼語言缺陷、開發者、礦工和/或用戶之間的糾紛以及監管行動。

    1. 4.2 私密金鑰丟失是永久性的、不可逆轉的

對於我們和/或關聯實體未在帳戶中收到或持有的虛擬資產的任何位址,您應獨自負責保護您的私密金鑰。

失去對私密金鑰的控制將永久且不可逆轉地拒絕您訪問您的虛擬資產。我們或任何其他人都無法檢索或保護您帳戶中未由我們和/或關聯實體持有的虛擬資產。一旦丟失,您將無法轉移您的 虛擬資產轉移到任何其他位址或錢包。您將無法實現虛擬資產現在或將來可能擁有的任何價值或效用。

    1. 4.3 交易不可逆轉

虛擬資產交易的本質是不可逆轉的。這意味著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意外或欺詐交易可能無法恢復。

    1. 4.4 分叉和攻擊

虛擬資產可能會受到網路分叉或對網路安全性、完整性或運行的攻擊,包括網路事件。此類事件可能會影響任何虛擬資產、網路或平臺的特性、功能、運行、使用或其他屬性。

這些事件也可能嚴重影響任何虛擬資產的價格或價值、功能和/或名稱,甚至導致與虛擬資產相關的網路或平臺關閉。此類事件可能超出 HighBlock 的控制範圍,或者在 HighBlock 有能力影響此類事件的範圍內,HighBlock 的決定或行動可能不符合您的利益。

    1. 4.5 網路攻擊和欺詐活動

服務對互聯網的技術依賴使您面臨更大的欺詐或網路攻擊風險。虛擬資產、您的帳戶、任何服務、網站或交易工具可能成為惡意人士的目標,他們可能試圖竊取虛擬資產或法定貨幣,或以其他方式干預虛擬資產交易或我們的任何服務。

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干預措施:

  1. (a) 分散式拒絕服務;
  2. (b) 女巫攻擊;
  3. (c) 網路釣魚;
  4. (d) 社會工程學;
  5. (e) 駭客攻擊;
  6. (f) 藍精靈;
  7. (g) 惡意軟體;
  8. (h) 雙重支付;
  9. (i) 多數挖礦、基於共識或其他挖礦攻擊;
  10. (j) 錯誤宣傳活動;
  11. (k) 叉子;和
  12. (l) 欺騙。

虛擬資產、您的帳戶、任何服務、網站或交易工具也可能容易受到智慧合約和其他代碼中的漏洞利用以及人為錯誤的影響。

您的部分虛擬資產可能存儲在熱錢包(即提供互聯網介面的線上環境)中,這些錢包很容易受到駭客攻擊或網路攻擊。網路攻擊導致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被駭客攻擊和虛擬資產被盜的情況很常見。受害者可能難以從駭客或交易平臺收回損失。這可能會導致重大損失和/或其他影響,從而嚴重影響您的利益。

網站或我們的服務的特性、功能、操作、使用、訪問或其他屬性。

    1. 4.6 被惡意人士瞄準

惡意實體可能會以您為目標,試圖竊取您持有的任何資產,或索取您購買的任何資產。這可能涉及未經授權訪問帳戶、您的私密金鑰、您的位址、您的密碼、您的電子郵件或社交媒體帳戶、您的帳戶登錄詳細資訊或存取方法,以及未經授權訪問您的電腦、智慧手機和您可能使用的任何其他設備。

您有責任保護自己免受此類行為的侵害。

    1. 4.7 加密技術的進步

加密技術和技巧的發展,包括(但不限於)人工智慧和/或量子計算的進步,對所有基於加密的系統(包括虛擬資產、您的帳戶、我們的任何 API、網站或我們的服務)構成安全風險。將這些技術和技巧應用於虛擬資產、帳戶、我們的任何 API、網站或我們的服務可能會導致虛擬資產、帳戶、我們的任何 API、網站、我們的服務或您的資料(如適用)被盜、丟失、消失、毀壞、貶值或其他洩露。

    1. 4.8 依賴互聯網和其他技術

虛擬資產交易嚴重依賴互聯網和其他技術(包括約定的通信方法)。然而,互聯網的公共性質意味著互聯網的部分或整個互聯網可能在任何給定時間都不可靠或不可用。此外,通過互聯網和/或其他技術傳輸資料時,可能會發生資料中斷、延遲、損壞或丟失、資料傳輸機密性喪失或惡意軟體傳播。上述結果可能是您的虛擬資產交易未按照您的指示執行,未在所需的時間執行,或者根本不執行。

沒有任何身份驗證、驗證或電腦安全技術是完全安全的。

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子設備、協力廠商電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如行動電話或其他手持交易設備或互動式語音應答系統)是一種本質上不可靠的通信形式,這種不可靠性可能超出HighBlock的控制範圍。

由於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體的公共性質,通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體(包括電子設備、協力廠商電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如行動電話或其他手持交易設備或互動式語音應答系統)傳輸的任何資訊(包括任何檔)、通訊或交易都可能會中斷、傳輸中斷、由於資料量、互聯網流量、市場波動或錯誤資料傳輸(包括錯誤的價格報價)而導致的傳輸延遲或價格資料饋送停止。

    1. 4.9 時機有關的風險

完成本客戶條款和條件中描述的步驟後,虛擬資產交易即具有約束力。此後,虛擬資產交易將不可撤銷。存在最終具有約束力的虛擬資產交易不會與提供指示同時發生的風險。如果虛擬資產交易未在所需時間進行,您可能會遭受損失。

    1. 4.10 未經授權的訪問

未經授權的協力廠商可能會在您不知情或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訪問或使用您的帳戶並進行虛擬資產交易,無論是通過控制您使用的另一台設備或帳戶,還是通過其他方法。

  1. 5. 稅務風險

虛擬資產交易的稅務處理尚不確定,可能受相關司法管轄區的稅法和法規約束。然而,虛擬資產的稅務處理和會計是一個法律和實踐領域,在很大程度上未經檢驗且可能發生變化,並且可能因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而異。

因此,我們可能會收到稅務機關的查詢、通知、請求或傳票,並可能需要提供有關虛擬資產交易的資訊。會計行業尚未建立統一的標準和慣例,以便審計師獲得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虛擬資產的存在和所有權,或確定估值的合理性。因此,如果您不確定虛擬資產交易的稅務影響,則應在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尋求獨立的專業建議。

  1. 6. 監管風險
    1. 6.1 某些司法管轄區的限制

居民、稅務居民或與某些司法管轄區有相關聯繫的人員可能被排除在虛擬資產交易之外。適用法律的變化可能會對虛擬資產的使用、轉讓、交換和價值產生不利影響,或導致您違反適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法律或監管要求。

您有責任確保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在適用法律、您的情況或居住地發生變化時仍然是合法的。

    1. 6.2 監管不確定性

管理 DLT 和虛擬資產的監管制度存在不確定性,新的法規或政策可能會對虛擬資產的發展和價值產生重大影響。與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法律和檔風險包括交易和/或其相關框架安排可能無法依法執行,或各方的行為違反適用法律法規。在法律上,虛擬資產是否可以被視為“財產”存在不確定性,這可能會影響您對此類資產的權益的性質和可執行性。法律法規也可能根據政府當局的利益而迅速發展,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嚴格程度差異很大,這也可能對虛擬資產的使用、轉讓和交換產生負面影響,虛擬資產的價值可能會因此類立法或監管變化而下降或損失。

作為投資者,您有責任瞭解並遵守適用於您或您的財產、權利或資產的法律,包括與您交易的虛擬資產或您提供的杠杆相關的任何稅收影響。

    1. 6.3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

證券受到世界各地不同司法管轄區當局的法律和監管監督。我們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收到一個或多個當局的通知、詢問、警告、要求或裁決。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甚至可能會被勒令暫停或終止與證券相關的任何行動,而無需事先通知。

證券的許多方面涉及未經檢驗的法律和法規領域,可能會受到新法律或法規的約束。因此,無法預測所有相關司法管轄區對證券的法律和監管結果。這可能會嚴重影響虛擬資產的規劃、開發、行銷、推廣、執行或其他方面。監管政策可能會在事先通知或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發生變化,任何司法管轄區對虛擬資產的任何現有監管許可或容忍度都可能突然撤銷。加密代幣和加密貨幣可能在各個司法管轄區被視為商品或虛擬商品、數字資產,甚至是金錢、證券或貨幣,這可能會導致在某些地方禁止進入、交易或持有證券。這可能導致虛擬資產被視為受監管或受限制的產品。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保證虛擬資產在任何時候都會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保持任何特定的法律或監管地位。

    1. 6.4 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交易

在進行涉及受外國法律約束的各方發行的虛擬資產的交易時,投資款項和任何利潤或收益的回收可能會因外匯管制、債務延期或政府機構或其他官方機構實施的其他行動而減少、延遲或受阻。因此,在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之前,您應確保熟悉相關規則或法律。值得注意的是,您當地的監管機構將無法執行您進行虛擬資產交易的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或市場的規則。在交易之前,您應就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和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可用的不同類型的補救措施尋求獨立建議。如果您居住的國家/地區對虛擬資產交易施加限制,我們可能會被要求終止您對帳戶的訪問,並且可能無法將虛擬資產轉回給您,也可能無法允許您將虛擬資產從帳戶轉移給您自己或他人,直到監管環境允許為止。

  1. 7. 利益衝突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或其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受您與此類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之間約定的條款約束)可能既是您的代理人,也是您的委託人。我們或其他相關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可能以類似于傳統交易所、另類交易系統或證券經紀人的方式促進虛擬資產的初始分配、二級市場交易或兩者兼而有之。如果這些操作不在任何政府機構的管轄範圍內,則很難發現、監控和管理利益衝突。